1. 黨中央、國務院有關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問題線索;
2.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問題線索;
3. 因政策措施不協調不配套不完善給市場主體和人民群衆帶來困擾的問題線索;
4. 改進政府工作的意見建議。
國務院辦公廳将對收到的問題線索和意見建議進行彙總整理,督促有關地方、部門處理。對企業和群衆反映強烈、帶有普遍性的重要問題線索,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将直接派員督查。經查證屬實、較為典型的問題,将予以公開曝光、嚴肅處理